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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检查木质活性炭的使用质量效果?

文章出处:公司动态 责任编辑:东莞市华海炭业环保有限公司 发表时间:2025-07-25
  ​检查木质活性炭的使用质量效果,核心是通过 “吸附性能验证、运行状态监控、zui终结果检测” 三个维度,判断其是否达到预期吸附目标(如去除率、净化效果),同时排查是否因 “活性炭失效、操作不当” 导致的效果下降。以下从 “基础性能复核、使用中效果监测、zui终效果评估” 展开,结合不同应用场景(如水处理、废气处理)提供具体方法:
木质活性炭
一、木质活性炭基础性能的复核(使用前必查,排除 “劣质炭”)
木质活性炭的 “原料纯度、孔隙结构、强度” 直接决定使用效果,使用前需通过简易检测和参数核查,排除不合格产品:
1. 外观与物理特性检查(初步判断质量)
外观观察:
优质木质活性炭:呈黑色颗粒(或粉末),颗粒大小均匀(无过多粉末 —— 粉末占比<5%,否则易堵塞设备),表面无明显杂质(如泥土、木屑未炭化残留);
劣质炭特征:颜色发灰(炭化不充分)、颗粒大小悬殊(筛分工艺差)、手感沉重(灰分过高 —— 灰分>10% 会降低吸附空间)。
强度测试(针对颗粒状):
取 10g 颗粒活性炭,放入透明容器中,加入 50mL 清水,盖紧后摇晃 1 分钟(模拟使用中的水流 / 气流冲击),倒出后观察:
优质炭:颗粒完整,水中无明显浑浊(磨损率低);
劣质炭:大量颗粒破碎,水变浑浊(强度不足,使用中易粉化,堵塞设备并降低吸附效率)。
水分检测:
木质活性炭水分应≤10%(水分过高会占据孔隙,降低初始吸附能力)。检测方法:取 5g 活性炭,105℃烘干 2 小时,冷却后称重 —— 重量减少率>10% 说明水分超标(需提前烘干再使用)。
2. 核心吸附指标验证(关键性能确认)
木质活性炭的核心优势是 “高比表面积、丰富中孔”,需通过以下指标验证(可委托第三方检测,或自备简易工具):
指标名称 检测目的 简易检测方法 合格标准(参考)
碘吸附值(衡量微孔吸附能力) 判断对小分子污染物(如余氯、甲醛)的吸附能力 第三方检测(按 GB/T 12496.8-2015 标准) 工业级≥800mg/g;高端水处理≥1000mg/g
亚甲基蓝吸附值(衡量中孔吸附能力) 判断对大分子污染物(如染料、有机物)的吸附能力 第三方检测(按 GB/T 12496.10-2015 标准) 废水脱色≥150mL/g;食品级≥200mL/g
比表面积 综合反映吸附空间大小 第三方氮吸附法检测 ≥1000㎡/g(数值越高,吸附潜力越大)
注意:若使用场景明确(如处理某类废水),可做 “针对性小试”—— 取 100mL 待处理水样,加入 1g 活性炭,搅拌 30 分钟后过滤,检测水中目标污染物浓度(如 COD、色度),与未加活性炭的水样对比,去除率≥80% 为初步合格。
二、使用中运行状态的监控(及时发现效果下降)
木质活性炭在使用过程中,吸附性能会随时间下降,需通过 “运行参数、活性炭状态” 的变化,判断是否需更换或再生:
1. 吸附柱 / 设备运行参数监测
进出口浓度差(核心指标):
在活性炭吸附设备的 “进口” 和 “出口” 分别取样,检测目标污染物浓度(如水中 COD、废气中 VOCs):
正常状态:出口浓度<进口浓度的 10%(如进口 COD=100mg/L,出口应<10mg/L);
预警状态:出口浓度达到进口浓度的 20%-30%(说明吸附能力下降,需准备更换);
失效状态:出口浓度>进口浓度的 50%(吸附饱和,必须更换)。
检测频率:水处理每日 1 次,废气处理每 8 小时 1 次(高浓度污染物需加密检测)。
压力损失变化:
记录活性炭床层的进出口压力差(如过滤器前后压力表):
新炭状态:压力差稳定(如 0.1-0.2MPa);
异常状态:压力差突然增大(如超过 0.3MPa)—— 可能是活性炭粉化堵塞(需停机检查,清理粉末),或进水 / 气中的悬浮物过多(需加强预处理)。
流量与接触时间:
吸附效果与 “污染物在活性炭中的停留时间” 直接相关:
水处理:水流速建议 10-15m/h(接触时间≥10 分钟),流速过快会导致 “未充分吸附就流出”(出口浓度升高);
废气处理:空塔流速 0.5-1.5m/s(接触时间≥2 秒),流速过快会导致吸附效率下降(需调整风机频率降低流速)。
2. 活性炭自身状态观察
颜色变化:
水处理用活性炭:新炭呈黑色,吸附污染物(如染料、有机物)后会逐渐变灰、甚至呈现污染物颜色(如吸附红色染料后变为暗红色)—— 颜色变化均匀说明吸附正常,局部不变色可能是布水不均(需调整进水方式);
废气处理用活性炭:吸附 VOCs、油污后,表面可能出现油状附着物,或因吸附物氧化变为褐色(属正常现象),但出现局部发白(可能是进水受潮,需烘干)。
异味与析出物:
取出使用中的活性炭,闻其气味:
正常状态:无明显异味(或仅有轻微污染物气味);
异常状态:散发强烈异味(如腐败味)—— 可能是吸附了易分解的污染物(如含氮有机物),在炭层中滋生细菌(需通入臭氧杀菌或更换);
水处理时:活性炭放入清水中搅拌,若析出浑浊物或有色物质(非活性炭粉末),说明吸附的污染物已开始脱附(失效信号)。
三、最终使用效果的评估(以目标达标为核心)
木质活性炭的使用效果最终以 “处理后产物是否达标” 为标准,不同应用场景的评估方法不同:
1. 水处理场景(如饮用水净化、废水脱色)
关键指标检测:
饮用水:检测余氯(≤0.05mg/L)、有机物(TOC≤2mg/L)、异味(感官无异味);
废水脱色:检测色度(稀释倍数法,需达到排放标准,如≤50 倍)、COD 去除率(≥80%,按行业标准);
重金属去除:检测水中重金属浓度(如 Pb²⁺≤0.01mg/L,符合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)。
检测方法:用专业仪器(如 COD 检测仪、分光光度计),或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(出具检测报告)。
对比实验:
取 “处理后水样” 与 “未处理水样”“新活性炭处理水样” 对比:
若处理后水样与未处理水样接近 —— 活性炭完全失效(需更换);
若处理后水样优于未处理,但差于新炭处理水样 —— 活性炭部分失效(可继续使用至预警状态)。
2. 废气处理场景(如 VOCs 去除、异味净化)
关键指标检测:
VOCs 去除:用气相色谱仪检测进出口浓度,计算去除率(≥90% 为优,<70% 需更换活性炭);
异味去除:通过 “嗅辨法”(3 人以上闻不出明显异味)或 “臭气浓度检测仪”(达到厂界排放标准,如≤2000 无量纲);
其他污染物:如吸附硫化氢(检测出口浓度≤0.01mg/m³)、甲醛(≤0.05mg/m³)。
再生性能验证(针对可再生活性炭):
木质活性炭吸附饱和后可通过 “热再生” 恢复性能,再生后需检测:
碘吸附值恢复率≥70%(如原碘值 1200mg/g,再生后≥840mg/g);
再生后处理效果:出口浓度需达到新炭的 80% 以上(如再生前出口 VOCs=5mg/m³,再生后应≤10mg/m³)。
3. 特殊场景(如食品脱色、溶剂回收)
食品脱色:检测脱色后溶液的 “透光率”(用分光光度计,透光率≥95% 为合格),或与标准样对比(无色透明、无异味);
溶剂回收:检测回收溶剂的纯度(如乙醇回收后纯度≥95%)、回收率(≥80%)—— 回收率下降说明活性炭吸附 / 脱附能力下降(需再生或更换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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